柔道学校办公室房屋、食堂、力量房加固工程 招标公告浏览数:59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柔道学校办公室房屋、食堂、力量房加固工程,招标人为泰州市体育运动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泰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柔道基地 建设规模:约48.78万元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柔道学校办公室房屋、食堂、力量房加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包含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备有效的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并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3.4对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近六个月内连续3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注:3.4(2)、3.4(3)、3.5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4年3月19日至 2024 年3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泰州市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1902-1904室持单位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承诺书(格式见公告附件)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 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 14 时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州市体育局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春晖路19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523-86236817 招标代理机构:泰州湘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1920室 联 系 人:马莉、赵琼 电 话:18652651279、18115939599 附件: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有意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首先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自愿重新申请3名相关专家进行裁决。本单位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